國道1號265k+286排水箱涵改建工程

工程概述

工程名稱: 國道1265k+286排水箱涵改建工程

工程範圍: 國道1264k+750~265k+800

開工年:112

本工程計畫概述如下說明

本工程計畫範圍主要針對國道 1 265k+286  排水箱涵進行改建為排水橋,以符合治理計畫之通洪斷面。

一、道路工程

工程內容包含清除與掘除、路幅開挖及近運利用、路堤填築、鋪面工程、混凝土護欄(連續型)拆除與重置、既有金屬鋼鈑護欄拆除及回收、混凝土護欄(加深型)等工程之施作。

二、結構工程

將現有國道 1 265k+286 排水箱涵配合治理計畫改建為排水橋,新建橋梁採用 1.5 公尺之預力中空板梁,橋寬為19.45(北上側)+17.77(南下側)=37.22m,跨徑均為 32 公尺。

本工程位置恰位於省道台 18 線下方,淨高約 8 公尺,需採用低淨空基樁施工。橋台採用直立式背牆,為減少施工開挖故不用壁體,背牆直接銜接基礎板,橋台基樁採用雙排配置,可將水平力產生之彎矩,轉換成基樁之壓力,基樁長度達 33 公尺,共 52支基樁。

三、大地工程

本計畫配合橋梁改建工程之交通維持計畫,將採分階段拆除舊有排水箱涵並施作新橋構造,各階段施工之間將有縱向(車行方向)臨時開挖擋土之需求。擋土措施採用勁度較高之 H 型鋼,搭配 SP-III 鋼板樁作為擋土板施作,提高擋土結構勁度,盡量減少地表沉陷問題發生。支撐系統採用預力地錨。

四、排水工程

配合既有箱涵拓寬為橋梁,將打除既有中央集水井 1 處,並因應既有集水井打除,將工區全超高路段中央分隔帶原土溝改設為矩型明溝,並將流向改變排放至中央分隔帶既有集水井。另主線邊坡既有明溝部分須配合 拓寬予以打除後重新設置,其他現有集水井配合施工中交通維持,於格柵上放置鋼板再行填築為臨時車道,以阻隔填築料掉入集水井內,待工程完 工再行移除鋼板恢復集水井格柵進水功能。

本工程護岸採垂直型式,並利用高速公路路權範圍與既有堤岸銜接,下游底版銜接處則採箱型石籠銜接,以減緩既有渠底沖刷。護岸工程之臨時擋土鋼板樁因限高因素,打設應採低淨空工法或接樁方式處理,相關費用已包含於單價中。

五、交通工程

主要內容為標誌(及其構造物)之復舊、標線之重置,以及高速公路主線中央實體分隔現況以植樹防眩,為了避免於橋梁或不宜種樹區域產生不連續現象,故新增設間隔為 120 公分之防眩板以達到連續性防眩效果,其須新增設範圍為264K+950~265K+401,其餘範圍已有既有防眩板,故無需變 動。

六、土木管道及交控管線遷移工程

工程範圍內既設交控管道設施配合工程工程臨遷移設,管線採先建後拆方式,以維持現有主線交控系統運作。若無法先建後拆,則採用臨時架 空方式維持系統運作。 本期工程受影響有交控管道設施,原既有交控管道設施辦理臨遷移設及復 舊更新施工。

七、隔音牆工程

配合 265K+286 排水箱涵改建,國道 1 號北上 265K+262~265K+308 間長度約 46 公尺之金屬隔音牆需配合拆除,新設之隔音牆將維持使用金屬型式附掛於護欄,高度為 3.0 公尺(由護欄頂起算)

八、景觀工程

本計畫完工後對原有交通運轉行為並無改變,故相關植栽工程無重新設計之需求,完工後僅需對中央分隔帶進行植栽復舊工程。

九、公路工程照明

照明工程係配合本工程於主線加減速車道路段增設路燈設施,依既有照明設施採 12 公尺高燈柱及 400W 高壓鈉燈,新增設路燈電源由既有開關箱引接獲接續原既有迴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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